图/何小芬
四月发表在联副〈文学台湾:走一趟老街〉一文中,搭配了一张十八岁的老照片,结果它受到的注意比本文高得多;还有人说从我的穿着揣测,我的家境一定很好。
其实,我的家境不怎样,那件大翻领白色洋装是我母亲做的。高中起,几位特别亲密的同学中有位叫舒敏,她的家境富有,即使必须躲教官,她也会把时尚的皮鞋穿到学校来。高中毕业后,大家急忙烫了头发,穿高跟鞋,成为「小姐」;她的穿着就更多彩了。
而我,从小到大,穿的都是母亲亲手做的衣服。一日,舒敏到我们家玩,我羡慕她身上的洋装,腰上那一截约五寸宽的蓝花装饰尤其时髦。但它太贵,我买不起,遂请母亲照着做一件。布的质料和腰带的色泽当然和舒敏的不同,但同样款式的衣服穿在我身上毫不逊色;母亲还说自己的女儿比较高,穿起来更好看。她一生教导我们做人要谦卑,但说起儿女,就忘记谦虚了。
五零、六零年代的人去裁缝店做衣服,都是自己裁了衣料,再参考店里一本一本起了毛边的日本服饰book。有很长一段时间,母亲也做家庭洋裁,可是她连book也没有,样式全凭双方口头沟通;尺寸量好了,也全靠记忆。
当时,很多做母亲的都有一双巧手,会为孩子做衣服,我母亲的技术却不是普通的好。十来岁,跟邻居姊妹淘学会了做衣服的基本功,她便贷款买了裁缝车,以家庭洋裁帮助家计。
因为客源不缺,年终岁尾,自家孩子的衣服只好垫后。每次看到我的「新衣」还是一块布,就很着急;直到吃过年夜饭、睡下了,半夜透过蚊帐,才看到母亲在灯下赶工。正月初一睁开眼,果然有新衣挂在墙上,可以欢欢喜喜穿出去走春找同学。附近一个同学的家是一定要去的,她的母亲不会做衣服,看到我们姊妹的新衣,都赞美个不停。
长大了,自己去布店挑布,再请母亲做。有一次和朋友有约,淡紫色新衣尚未完工,母亲叫我缝下摆,我性子急,纱料又软,不好缝;缝得很粗。母亲说我缝那么大针,「三步当做两步走」,「抢」回去自己缝。
似乎每件新衣都在与时间赛跑,生平第一条长裤直到小学五年级才拥有。学校离家近,那个下午,我穿了尚有熨斗余温的灰色新长裤冲到教室门口,班长已喊过「敬礼。坐下」,只得从后门悄悄闪进去。为什么那么大了才有长裤?以前女孩都穿裙子,仅有的裤子是体育课的灯笼裤。
说到穿着打扮,大姊都说她从小被打扮得像个公主;父亲甚至给她涂口红。长大后,她的美貌广受称赞,父亲出差外地,会给她和母亲买衣料;母亲在街上看到好看的式样,也会照着给她做一件。而我,上有两个姊姊一个哥哥,不曾被当公主宠爱;幸好靠着母亲的慧心和巧手,身上的衣服还是比同侪的好。有一次邻居小学妹为了一个什么活动,她的妈妈还来借我的衣服。
每有新衣,我就持续地穿它。母亲会说,「无这领衫的时,你敢拢褪腹裼(thǹg-pak-theh,打赤膊)!」
但是,有一件衣服,我穿得很不开心。中学冬季制服的黑色外套,多数同学向厂商购买,那毛料摸起来很舒服。只有我,母亲说不必多花钱,父亲年轻时的西装改一改就很适合。母亲说它也是毛料,可是它比较紧实,没有毛的触感。
父亲从年轻时就讲究穿着,明明是农家出外食头路的穷小子,却总是西装笔挺。一张二十二岁时的照片,他全套西装、背心,加怀表,短筒靴子;现在秀出来,朋友们无不惊奇他的时尚,以为他是富家子弟。大约是日治时期的衣着风气,父亲就算不坐事务桌,到深山林里去监督工人处理木材,也是穿西装、皮鞋。
年纪渐长,他的骨架越大,旧日的西装穿不下,母亲就把它们分解,再度利用;闲置不穿的和服,也改头换面,成为孩子的新衣。
姊姊们的旧衣我可以接受,可是父亲的西装虽然改过了,穿在身上,我仍有穿男装的错觉。而且,它与众不同,我讨厌同学们注意到我的寒碜;直到一个来自沙鹿的富家千金说我的外套真好,是英国西装毛料,我才「卸下心防」。她的确见过世面,也称赞我百褶黑裙的料子好;它的前身是什么,我没有印象。但我一直记得这位同学戴一枚好看的手表;她和我隔桌而坐,每堂课,坐得不耐的我一定会问她:「还几分钟下课?」
好像直到我二十三岁,到台北工作之后,才不再穿母亲亲手做的衣服。我到衡阳路博爱路一带的布庄找布料,再找裁缝店做。偶尔才到服饰店或百货公司买现成的。
孩子年幼时,我曾有几个月疯狂迷上织毛衣,我买了马海粗毛线,决心为一家五口——包括女佣——各打一件。打得昏天暗地,不曾熬夜的我甚至曾打到半夜两点;饭也随便吃,女佣顾好小孩就好。幸好要过年了,来不及打的买现成的,织毛衣的热潮才消退。
又过几年,看到衣柜里一包年少时来自英国笔友的毛线,便重拾织针,决定打外套给母亲。毛线墨绿色带灰纹,很高雅;但不是马海,不能用粗针棒,前襟又要开扣,难度较高。一次一次请教同事后,才终于完成。母亲几次出游,常会穿它,可见她对这件毛衣是满意的。
四十多岁时,一个朋友说做衣服很简单,领口用奶粉罐的盖子或盘子画就可;受到了这样的启发,我动手做了生平第一件衣服。做的是花布直筒洋装,虽然边试穿边修改,折腾了一整天;但领子做得很平整。在翻领子的衬布时,我以母亲那种「蜻蜓点水」的方式,用熨斗尖端烫它;如此轻巧熟练,妹妹惊叹,说我好像得到了妈妈的遗传。
其实,得到妈妈真传的是大姊。她不曾学过洋裁;但是做衣服、改衣服都难不倒她。她爱指指身上的衣服,说哪一件是三十年前在台北剪的布,自己做的;哪一件是我穿不下给她的。她比较娇小,妹妹们的衣服略做修改,甚至把过时的大领子减肥,多出来的布做个细腰带或口袋,就是一件合身合时的衣服了。
而我做过的几件衣服,样式简单,只是宽袍大袖无领的。而且,必须是不会乱窜的棉布,特别是那种过滤豆浆用的粗胚棉布;那种布最适合手染。
有一年新春,为了躲避在高速公路上塞车的噩梦,我没有回员林的娘家,窝在家中给母亲做棉袄——用的是本来就有夹里的「车棉布」。给母亲穿的应该有领子,只好在电话中请教大姊。母亲那年因为跌了跤行动不便,一件柔软、好穿脱的棉袄很实用。
我原先剪的是一块咖啡色小花布料,后来嫌它暗淡,对母亲当时的心情缺少鼓舞作用,便再度去迪化街剪了一块米黄底橘色抽象花的;看起来温暖、柔和,又喜气。
花了一天工夫做成,领子虽不平整,但也不至于太离谱。我自己试穿,温暖舒适,欢喜得不得了;急忙打电话回去跟手足们炫耀,说我的年初二更有意思。
消费情况不同,现在的孩子能领受的「慈母手中线」,大概只有缝扣子了。而我,在母亲过世十多年后,对着赞美我衣服的朋友,可以神气地说,「我妈妈做的」,彷佛还是那个在母亲身边的幸福女孩;再想到我竟然曾为母亲打了一件毛衣,做了一件棉袄,心中那分幸福感更扎实了。
(原标题:做衣服 来源:联合报 刘静娟)